近来有不少本地与新加坡报刊刊登了有关我起诉新加坡癌症中心(National Cancer Centre Singapore)以及高级医疗顾问鲁西安教授(Professor London Lucien Ooi)的诉讼报导。

这些报导都是我最不想看到的,这项诉讼个案报导率先于新加坡海峡时报(Straits Times)刊登,接着由马新社(Bernama)刊登于其在线门户网站与报纸中。

在这个博客中一篇于2011年1月20日上载,题为《我回来了》(http://www.clementhii.com/topic_eng.php?wb_ID=37), 的文章中我提到我结束了“3个月的病假”重返工作岗位。

我写道:“…在经历了近期的健康考验后,我了解到财富固然重要,但是健康价更高的这个道理。”

在另一篇于2011年3月1日发布,题为《拥有健康就有希望》的文章中,我提到多年来我曾处理过许多障碍,但最为严峻的挑战莫过于为自己健康而奋战的斗争(http://www.clementhii.com/topic_eng.php?wb_ID=34)。

而我也说过2010年的手术让我的体重下降了逾十公斤,全面复苏的道路是漫长且枯燥乏味的。

我并没有在这项“考验”中试图进行任何的深入探讨或将责任归咎于任何一方。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这项诉讼案已经被媒体大肆报道(并且在新马两岸的咖啡店中成为茶余饭后的话题),我或许应该在这件事件上作出简短的解释。

我在新加坡进行切除于胰腺中出现疑似癌细胞的大手术,但手术后发现我并没有患癌。接着,我患上了并发症,而且必须进行两项大手术来挽救我的性命。

神的眷顾下我存活了下来,从那时起我也曾尽力的重返从前的正常生活。

起初,我准备继续向生活挺进并且将这些事情逐出脑后。

但是我仍然听到一些有关因疑似误诊而导致的医疗个案,患者们往往都不是因为患病,而是因为错误的诊断而断送性命或受苦。据报道,这样的情况曾在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其他国家中发生。导致这些情况发生的导因有好几种可能,其中有可能是因为过度依赖现今的医疗技术与器材,而“不造成伤害(do no harm)”的原则已破灭。

我将这个日益严重的全球性趋势与担忧向法律及医疗专家们进行探讨,我们得出来的结论就是缺乏医疗保健知识的受害患者们必须挺身而出,讨回公道。

我相信仍然还有许多受害患者遭受到同样的命运,但是,他们本身或者家人也许因为没有足够的资源或财力来起诉必须付上责任的院方而就此作罢,因此,我不能置之不理。

有鉴于我的情况,我将我的立场清楚地向新加坡代表律师阐明,我提出诉讼的动机是在于提升院方以及医生们降低或制止不必要手术上的关注与意识以伸张正义。

另外,我也告诉了我的主导律师Mr Palaniappan Sundararaj,倘若我获得平反取得胜诉并获得了法院所判给的赔偿,为曲张正义我愿意将这笔赔偿金作为精进医疗诊断上的研究捐献。

被告(新加坡癌症中心以及鲁西安教授)拒绝了我的索赔并提出了抗辩。他们有权在这个情况下提出辩护,但是,我已向我的律师作出指示,我必须据理力争以维护公义。

在诉讼案上报以后,我收到不少朋友,生意伙伴甚至是投资者们的简讯与电话以表关心之意,对于他们的关注与支持我深受感动。

既然这项诉讼已在新加坡法庭审理并且处于待审阶段,那么我也不方便公开进行详细的讨论。我写这一篇文章是因为我亏欠支持者们至少一个简单的交代。

我认为我拥有一个非常好的理由与立场来提出这项诉讼,而且我也对新加坡法庭的公正与裁决有信心。

倘若我的个案有助于减缓或减低不必要的手术以及其他的医疗护理(和因此而忍受痛苦的病患以及他们的挚爱与看护人们)那么我重新面对法庭上的考验将会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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